說起消費清單,人們耳熟能詳的有諸如購房購車這樣的大消費清單,也有像用于穿衣戴帽、美容美發、柴米油鹽、讀書旅游等小的消費清單。可是說到“打架消費清單”,你是不是覺得很新鮮、很奇怪,打架也有消費清單?沒錯,這就是北京市海淀區育英學校劉向娟老師“發明”的一種有效制止學生打架的好方法。
更讓記者覺得有趣的是,劉老師在這份“打架消費清單”里,還引入了財務管理的一些專業術語,讓人耳目一新。
消費清單一:“直接成本”
這是學生在打架事件發生后所要付出的最直接的代價。“直接成本”包含三項內容:第一項是受到處分。無論是兩名學生打架還是多名學生參與打架,都會受到學校的處分,較嚴重的還有可能記大過或留校察看。第二項是金錢損失。若一方把另一方打傷,那么打人者至少要賠付千元以上甚至是更高的醫藥費,給家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可以說打架是一種最昂貴的消費行為。第三項是停課談話。由于打架這種事情性質惡劣,學校為了教育、幫助當事人,一般要求其暫停上課,而缺課可能會導致打架學生的學習成績下滑。
消費清單二:“附加成本”
與“直接成本”的顯性相比,“附加成本”所受到的損失則顯得要隱性一些。“附加成本”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心情沮喪、情緒低落。出現打架這樣不光彩的行為,受到學校的處分,這是任何一名思維正常的學生都不愿意發生的,只不過在打架發生的那一刻,“魔鬼”情緒戰勝了理智,當事件平息下來,這些學生在反省自己的行為時,會感到情緒沮喪。二是名譽受損。世上沒有后悔藥,如果事后說“我只想……,沒想到……”或者“我要不怎么怎么樣該多好哇!”只要參與打架,學生的個人形象、班級的名譽以及學校的聲譽,無一不蒙受損失。
消費清單三:“風險成本”
投資有風險,打架帶來的風險也不小。一般而言,“風險成本”關注未來稍長一段時間的損失。換句話說,如果失手把人打傷,使其遭受肉體傷痛的折磨,那么打人者除去金錢的賠償外,心靈將永遠受到考問,可謂一失手成千古恨。再有,因為要被迫接受思想教育,有些課肯定是當天無法聽到的,即使課后花錢請家教補課,補課的質量如何,又有誰可以保證呢?更為重要的是,由于沒有聽課所造成的直接損失加上由于心情沮喪、情緒低落,長時間影響學習、復習的效果,最終可能導致考試失利。
據劉向娟老師介紹,通過讓學生列“打架消費清單”,引導學生動手之前先動腦,使學生們認識到了打架既害人又害己,甚至害了整個家庭,損失實在是太大了,從而有效杜絕了學生打架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