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 將實現全覆蓋
編輯:中國教育品牌網www.aoli.net.cn 發布時間:2012/1/6 8:04:54
目前,江蘇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工作已全面啟動。記者昨天獲悉,《南京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本月起正式施行。南京的辦法比省里的更先進,原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補貼人員統一并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總共將涉及120多萬城鄉居民,這意味著,南京市養老保險體系將實現全覆蓋。
□快報記者 項鳳華
參保繳費
關鍵詞
A
個人最低繳500元,多繳多得
南京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明確,具有南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生),當期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對個人繳費給予補助,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保險費按年繳納。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由市人社局根據國家和省規定,以及南京市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狀況設定若干檔次,并適時調整。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參保人員入伍服役期間,其服役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據悉,江蘇省設定了每年100元到1200元12個檔次。記者了解到,南京的繳費標準將設定8個檔次,從500元-1200元,即最低檔次繳費標準為每年500元。
個人賬戶
關鍵詞
儲存額或剩余資金可依法繼承
政府將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包括:個人繳費全額;政府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資金,隨個人繳費同期記入;街道(鎮)、社區(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助資金;個人賬戶形成的利息收入。
《辦法》明確,個人賬戶資金用于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不得提前支取。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照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息。參保人員死亡后,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或剩余資金可依法繼承。參保人員如果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其個人賬戶由經辦機構予以保留并予計息。以后繼續繳費的,中斷繳費前后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年限累積計算。
政府補貼
關鍵詞
C
養老保險進口、出口“兩頭補”
所謂“進口”,是指市、區(縣)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今年初定最低為110元。參保人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或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區(縣)政府或街道(鎮)、社區(村)集體按最低繳費標準為其繳納部分或全部保費。
“出口”,即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據透露,南京在省定補助基礎上,新增繳費年限養老金,每繳一年,養老金初步擬定增加10元。兩種費用由各級財政共同承擔。對繳費人員的最低補貼標準、基礎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最低計發標準,由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定期公布。
養老待遇
關鍵詞
D
城鄉老年居民
領基礎養老金
本辦法實施時,南京市行政區域內,年滿60周歲及以上,南京市戶籍滿5年,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城鄉老年居民,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據悉,南京今年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為100元,高于省定60元標準。本辦法實施時,南京市行政區域內,年滿60周歲及以上,南京市戶籍不滿5年,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城鄉老年居民,須按規定一次性補繳5年的養老保險費后,方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互相銜接
關鍵詞
E
三種養老保險可互相轉接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以下簡稱“企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南京有了三種養老保險制度,那么當參保人員身份轉變時,制度之間如何銜接?《辦法》做了詳細明確。
首先,建立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原農保”) 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轉接機制。(一)本辦法實施后,符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原農保人員,可將原農保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本辦法實施當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向前折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二)原農保人員不符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或符合參保條件而不愿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保留原農保關系;也可終止原農保關系,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納本息一次性結算給本人。(三)本辦法實施前,已領取原農保養老待遇的人員,繼續按原標準領取。符合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基礎養老金同時發放。
其次,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企保”互轉銜接通道。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參加企保的,保險關系可按以下規定轉接:(一)可將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企保,按我市企保相應結算年度基準繳費基數計算的個人賬戶記賬本息,從本人企保參保之月起向前折算企保繳費年限。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企保個人賬戶后,終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二)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符合企保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由經辦機構一次性退還本人,終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企保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可將企保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企保繳費年限視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待遇計發辦法執行。
另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納入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后,終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按《南京市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辦法》執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戶口在本市區(縣)之間遷移的,應及時變更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應將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入遷入地區(縣)經辦機構,個人賬戶資金轉入遷入地市、區(縣)基金專戶,按現戶籍所在區(縣)政策規定繳納保費并享受養老待遇。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領取人員其基礎養老金按現戶口遷入地政策執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因職業變動、戶口遷移等原因不再具備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條件的,應及時轉換變更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及其儲存額隨同轉移。無法轉移的,終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退還本人。
年滿60周歲
領基本養老金
參保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年滿60周歲;按規定繳納保費;未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等國家規定的其他社會養老待遇的。
參保繳費人員基本養老金分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三部分,支付終身。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
假設六合一名59歲的無保障居民,選了年最低繳費標準500元,那么他60周歲時每月可領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100元)+繳費年限養老金(1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全額500元+政府補貼110]/139)=114.4元。
對年滿60周歲,南京市戶籍不滿5年的參保人員,可往后順延繳費,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5年后,方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本辦法實施后,原“新農保”領取人員,基礎養老金按新標準領取,其他養老金仍按2011年度計發的標準領取。本辦法實施后的基本養老金領取人員,養老待遇按本辦法規定標準計發。本辦法實施前,已按規定領取養老待遇的55周歲至60周歲女性,仍按原待遇標準領取,年滿60周歲后按本辦法的標準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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