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藥學院官網8日發布最新消息稱,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教育部關于同意廣東藥學院更名為廣東藥科大學的函》,正式批準該校更名為廣東藥科大學。
2015年9月10日,教育部發文,根據《教育部關于“十二五”期間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審批設置中東部地區本科學校,同時審批部分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民辦本科學校。其中廣東藥學院擬更名為廣東藥科大學。今年1月26日,教育部發布消息,經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考察和評議并報教育部審核,廣東藥學院更名廣東藥科大學的設置申請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