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品牌具有品牌的共性
教育品牌首先是品牌,它是品牌的一類,具有一切品牌所具有的共性。關于品牌,定義很多。著名營銷專家菲利普。科特勒博士認為,“品牌是一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圖案,或是它們的相互組合,用以識別某個消費者或某群消費者的產品或服務,并使之與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相區別。”(1)由此定義可以知道,品牌是一個復合概念,它由品牌外部標記、品牌識別、品牌聯想、品牌形等內容構成。一般說來,國際公認的品牌具有以下六層含義:一是利益,給購買消費者帶來的物質、精神上的利益;二是個性,和“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一樣,品牌應傳達出差異化的個性;三是屬性,要表達出產品或服務的特定的屬性;四是價值,應該體現出品牌主體的某些價值觀;五是文化,品牌應附加及象征一定的文化;六是使用者,它應該體現購買或使用這種產品或服務的那一種消費者。
由以上對品牌概念的基本分析可以看出,教育品牌應該也完全具備這些共性。可以說,教育品牌是學校或品牌主體一切無形資產總和的全部濃縮,而這一濃縮又可以以穩定的形象及個性化符號來識別,它是主體與客體、主體與社會、學校與學生相互作用的產物。另外,教育品牌也完全具有一般品牌所具有的形象性、創新性、成長性、延伸性、保護性等特點;具有知名度高、美譽度高、信任度高、追隨度高、忠誠度高等豐富的內涵和表現;具有良好的形象、良好的質量信譽、核心價值觀和核心競爭力,代表著一定的文化,被社會、家長和學生賦予了美好的情感,在受眾心目中形成了美好的印象和記憶。因此,它也具有一般品牌所產生的巨大的聚合效應、光環效應、磁場效應、內斂效應、宣傳效應、龍頭效應、穩定效應、支柱效應、“核裂變”效應等,在教育事業的快速穩定健康發展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所以,我們在認識、打造或擴張教育品牌時,一定要充分注意品牌的這些共性,使教育品牌的建設沿著一條正確寬廣的道路前進,使我們的教育品牌真正成為名副其實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