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入門檻低懲罰力度不足 電商創業領域成犯罪重災區_金羊網新聞
編輯:中國教育品牌網 發布時間:2017/4/26 8:32:00
(原標題:準入門檻低懲罰力度不足 電商創業領域成犯罪重災區_金羊網新聞)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如何才能讓創業者的創業之路不至于畸變成為犯罪之路?廣東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創業領域的犯罪案件主要涉及非法經營、騙取貸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賄、職務侵占等罪名。
A 民營企業創業過程 容易滋生職務犯罪
在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查辦的鄧某涉嫌行賄案中,鄧某于2012年12月28日發起成立廣東某馨月子會所股份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長,該公司從事孕產母嬰健康行業,注冊地為越秀區人民中路某號。因營業需要,鄧某欲將越秀區人民中路某號物業內部樓宇結構改為適宜孕產母嬰所需的床位,但須報規劃系統改變規劃設計。
為了盡快變更部分物業的性質及內部設計、早日開工營業,鄧某賄送了廣州市規劃局越秀區分局副調研員何某濤(另案處理)現金人民幣30萬元,隨后順利通過了審批。
B 創業為獲取資金易惹上“詐騙”案
檢察機關指出,在創業領域,犯罪嫌疑人為了獲取資金支持,容易滋生騙取貸款、貸款詐騙、非法吸取公眾存款等犯罪。
由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辦理的李某健涉嫌騙取貸款案,涉案金額達1700萬元,李某健涉嫌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金額達5000多萬元。
此外,合同詐騙等行為也比較常見。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辦理的陳某閩合同詐騙案中,陳某閩于2015年2月與廣東某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洽談合作業務,約定合作開設“名創優品”店鋪。兩人約定同年10月簽訂《合作協議》。陳某閩租下商鋪后,由于各種原因,開設的店鋪遲遲未能運營,陳某閩因急于用錢,于是在同年5月和10月通過偽造《商鋪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及收據等文件,騙取廣東某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信任,收取其租金、進場費、保證金等共590萬余元。
C 電商售假成本低 已成犯罪重災區
電商創業以其準入門檻低、創業成本低等優勢備受創業者青睞,涉電商的違法犯罪也成為創業領域犯罪的重災區,甚至于出現“執法者累死,網絡平臺急死,制假售假者笑死,消費者哭死”的怪象。
廣東檢察機關指出,最突出的特點是初期監管難。網絡交易平臺通過圖片介紹推銷商品,商品信息多使用正品圖片,日常監督中難以辨別真偽,幾乎不可能在售假行為實施的初期就對其進行處理。只有在這類售假行為已達到相當規模,由消費者或被害人知悉并舉報到網絡交易平臺后,售假行為才可能曝光。
在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辦理的楊某山、李某假冒注冊商標案中,犯罪嫌疑人楊某山、李某從2012年起經營鴻杰鞋業加工廠開始生產假冒“新百倫”、“阿迪達斯”等品牌鞋子,自2014年6月開始,其伙同鐘某軍通過QQ、微信和電話銷售假冒品牌鞋,2015年7月才被查出,涉案金額達1476萬余元人民幣。
另一個特點是犯罪成本低。檢察機關指出,對于網絡售假嚴重的賣家,網絡交易平臺采取的最為嚴厲的處罰是封號,但賣家往往會通過技術手段重新申請注冊網店或轉移到其他網絡交易平臺繼續用以前的銷售模式賣假貨,相關監管部門對這種“游擊戰”的賣家往往也很難識別。另一方面,刑罰處罰力度不足以震懾制假售假者。
檢察機關稱,懲罰較輕是導致網絡售假者“前赴后繼”的重要原因。
編輯:李禹
(原標題:準入門檻低懲罰力度不足 電商創業領域成犯罪重災區_金羊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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