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關于評選表彰2010-2011學年度中小學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市直學校: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落實黨的十七大報告“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引導各地、各校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廣大青少年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全市中小學中開展2010-2011學年度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彰、范圍
全市公、民辦中小學(含職業中學、中專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本學年度的學生在校學生、班集體。
二、評選條件
評選表彰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標準,各地、各校要層層開展評優活動,擇優推薦。
(一)“三好學生”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關注時事政治,關心國家大事,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遠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紀守法,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有良好的行為習慣和思想道德品質;熱愛大自然,愛護生活環境,愛護公物,珍惜資源,愛惜勞動成果;熱愛勞動,生活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積極進取,具有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
2、熱愛集體,開朗樂群,團結同學,樂于助人;與人為善,樂于交流,善于溝通;孝敬父母,尊敬師長,禮貌待人;誠實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虛作假,有責任心;不怕困難和挫折,有較強的自我調控能力和適應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實踐活動和其他有益的活動。
3、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求知欲強,學習興趣廣泛,積極主動,充分發揮主體性;勤于思考,樂于探究,善于合作學習,不斷提高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科學的學習方法和頑強的學習毅力;注重向實踐和社會學習,并能學以致用;學習效率高,發展全面,各科學習水平優良并學有特長。
4、珍愛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生活習慣文明健康;積極參加校內外體育鍛煉,各種文體活動;身心健康,達到國家頒布的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身體素質好;有良好的禮儀。
(二)“優秀學生干部” 條件
1、擔任班級或班級以上干部職務,具備“三好學生”條件1-2條,品學兼優。
2、熱心集體工作,積極主動為同學服務,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能夠起到骨干帶頭作用。
3、工作富有創新精神,形式生動活潑,富有實效。
4、工作能力強,履行職責出色。
(三)“先進班集體”條件
1、有互助友愛、民主和諧、健康向上、遵紀守法、熱愛集體、崇尚科學、反對迷信、文明健康、充滿朝氣正氣、勇于實踐創新的良好班風,初步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班級學生的各項活動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組織紀律觀念和集體榮譽感強。
2、有勤奮刻苦、嚴謹求實、自主創新、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學風,學習目的明確。
3、有端正的生活態度,經常開展有益的班集體活動,團(隊)活動豐富多彩。積極參加班級和學校組織的各種課外興趣小組、社團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科技文化活動,形成有特色的充滿活力的班級和團(隊)文化。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認真上好體育課,參加體育活動,班級學生體質健康達標率高,心理健康。
4、有良好的行為習慣和禮儀,健康的興趣愛好。教師、班級責任區、宿舍和個人衛生保持良好。關愛生命,時時注意安全,自護意識和能力強。
5、班級多項成績顯著,全體同學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公平發展,并有一批優秀學生、特長學生涌現。班級犯罪記錄和安全事故為零。
三、評選辦法和要求
1、開展此項評選、表彰活動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活動的導向、激勵、教育作用,予以高度重視,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認真操作,使評選、表彰的過程真正成為教育過程,提高教育實效。
如有單位對評選、表彰活動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工作不力、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評選指標或有徇私舞弊現象發生,一經發現,我局將予以通報批評。
2、評選、表彰活動要在學校黨政的領導下認真進行,具體工作可由學校團(隊)組織或政教處負責,并吸收學校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審定。
要充分發揚民主,履行民主程序,實行以班級為起點單位,學校學生、教師、領導相結合的評選辦法。杜絕教師或學校領導隨意指定,敷衍塞責,徇私舞弊。
3、學校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制定細則,進行層層評比、推薦。要在校園內大力宣傳所推薦的候選學生和班集體的先進事跡,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切實達到活動目的。
學校對推薦的候選學生和班集體在上報前必須在校園內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以加強宣傳,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群眾監督。要將規范公示照片(須能看清是在室外校園內,有候選學生姓名和班級、班集體的名稱,有先進事跡宣傳,有師生在觀看,否則視為不規范公示照片)貼附于登記表上指定位置。無規范公示照片申報對象,縣、區教育局不得推薦上報,市教育局不予審批。
市教育局在對各地、各校推薦上報的候選學生和班集體材料進行審查后,將在“六安教育網”上對擬批準為市級先進個人和班集體的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4、隨文分配的縣區評選指標主要依據在校生數按比例分配,“三好學生”為萬分之三,“優秀學生干部”為萬分之二,“先進班集體”為萬分之一。各縣、區要參照學生比例等因素分配至各相關學校。其中用于畢業班學生的指標不得突破本地各類指標的三分之二。城市和農村、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學生數、辦學質量等合理兼顧,公辦和民辦學校要公平對待。指標可向農村學校傾斜。
各地、各校對各類先進必須等額上報,不得突破或減少。同一學生,本次只能申報一項表彰。
5、各地要將此項活動與縣、區級的評選、表彰活動結合起來,并形成制度。
6、各縣、區和市直學校要于5月中旬將如下材料集中報送報送我局(聯系人:基礎教育科嚴仍江),逾期不予審批。⑴隨文下發的紙質花名冊和登記表(一式一份,字跡清楚,花名冊必須為打印件);⑵花名冊Excel表格(傳至yrj244@126.com);⑶每個先進個人或集體先進事跡材料一份(學校核實真偽和質量后,加蓋公章,市教育局將從中遴選典型材料陸續在有關媒體公開宣傳。材料要注明學校聯系人姓名、職務和聯系電話)。
為便于各地、各校學習、宣傳,接受社會監督,此文同時在“六安教育網”公布。
附件一:2010-2011學年度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名額分配表
附件二:2010-2011學年度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簡明花名冊
附件三:2010-2011學年度市級先進班集體簡明花名冊
附件四:2010-2011學年度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
附件五:2010-2011學年度市級先進班集體登記表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題詞:教育 中小學 學生表彰 通知
抄 送:省教育廳、省教育廳辦公室、基教處、職成處,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市直有關新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