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稱將整頓職業考試收費 嚴查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標準
編輯:中國教育品牌網 發布時間:2012/2/21 20:01:30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等有關問題。通知指出,要加強對考試收費標準執行的監管。如擅自提高或通過虛假報送考生人數等考試信息變相提高考務費標準的,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考試收費項目。
通知要求,各考試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公示的考務費標準執行,并按規定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嚴格執行收費公示、收費票據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延長收費期限、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并自覺接受價格、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如發現有關部門對考試收費收入進行截留,收費批準部門將按截留比例降低考試費標準。
通知稱,對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按照考生人數、考試類別以及同類型考試平均成本,實行統一上限標準,具體按照附件一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符合規定的考務費標準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www.ndrc.gov.cn)價格司子站進行公示,各考試單位按公示的標準執行。
對考試命題及閱卷難度極大,考試題量特別大及時間特別長的考試,可根據國家規定的考務費成本列支范圍和實際成本情況,由考試單位所屬中央部門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提出調整標準的特別申請。
通知要求,強化考試收費標準動態監管。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考試收費標準執行情況和收支情況的監督。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或省級政府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或要求考試單位調整有關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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