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信貸對于緩解中小型企業的資金壓力有重要意義,但如何有效管控風險是個難題。華南師范大學鄧思婧副教授(第一作者)和中山大學徐佳焱副教授(通訊作者)與合作者在國際權威期刊Omega上發表題為《The supply chain effects of trade credit under uncertain demands》的研究論文。該成果基于不確定需求和違約風險,構建博弈模型深入分析了貿易信貸在供應鏈中的縱向風險傳遞效應以及橫向競爭效應,以及兩種效應如何通過共同的上游企業產生交互作用。
研究背景
企業在采購原材料或產品時,常常會遇到營運資金不足的問題。當資本受限時,企業可以借助短期融資來完成采購。銀行等專業金融中介是短期融資的傳統來源。然而,由于信用評級較低,許多小微企業實際上很難獲得銀行貸款。在此情形下,如果上游供應商信用良好、融資渠道暢通,貿易信貸就成為下游資金受限買方獲取采購資金的一種可行且高效的方式。貿易信貸是指供應商向買方提供的信用,允許后者延遲付款。相關數據顯示,貿易信貸已成為中國和其他一些國家企業非常重要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貿易信貸之所以盛行,一個重要原因是與銀行等金融中介相比,供應商在供應鏈內開展融資具有獨特優勢:供應商更了解市場需求信息,也能更好地防范買方的投機行為。
近年來,運營管理學界開始關注貿易信貸對企業運營決策的影響,但既有研究大多局限于縱向的供應商——零售商互動,或橫向的供應商——供應商互動。很少有文獻同時考察貿易信貸在縱向與橫向兩個維度上的綜合作用,而現實中大型制造商往往擁有多條零售渠道。當貿易信貸同時面向多個零售商時,其效應既體現在縱向(影響零售商運營決策,并將風險向上游傳遞),也體現在橫向(通過批發價、利率等條款影響下游競爭行為與利潤)。因此,該文將縱向和橫向作用納入統一框架,重點回答以下研究問題:從共同供應商的角度,最優的貿易信貸合同條款是什么?貿易信貸如何影響下游零售商之間的競爭行為?零售商的財務狀況、市場需求不確定性以及競爭強度如何影響供應商與零售商的決策及利潤?
研究內容
為此,該文構建了一個由一家供應商和兩家競爭零售商組成的供應鏈模型。供應商生產某種產品并銷售給兩家零售商,后者在最終消費市場進行古諾競爭并面臨隨機的市場需求。需求的不確定性給供應鏈現金流帶來風險。兩家零售商可能資金充足或資金受限。供應商為大型制造商,財務實力雄厚,可向資金受限的零售商提供貿易信貸,后者在銷售季末收回貨款并償還本金及利息;若銷售收入不足以償付,零售商破產,全部銷售收入歸供應商所有。將上述問題建模為供應商主導的Stackelberg 博弈:第一階段,供應商同時決定兩家零售商的批發價和貿易信貸利率;第二階段,兩家零售商同時決定訂貨量;最后,需求實現,零售商收款并按需償還貸款。
該文首先考察了兩零售商資金充足的基準情形:此時不存在破產風險,供應商通過設定批發價獲取收益,兩家零售商根據批發價和競爭強度決定訂貨量。隨后,分析了兩零售商均資金受限以及僅一家零售商資金受限兩種情形。通過比較三種情形下的均衡批發價、訂貨量和各方利潤,該文揭示了貿易信貸在縱向(供應商——零售商)和橫向(零售商——零售商)兩個維度上的作用機制。
研究發現
研究結果表明,當需求不確定性較低時,貿易信貸不會引發破產風險,此時均衡結果與基準情形一致;當需求不確定性較高時,破產風險出現,供應商會向資金受限的零售商收取“風險溢價”(即更高的批發價),以補償其承擔的違約風險。有趣的是,在一家零售商資金受限情形下,當需求不確定性處于中等水平時,供應商反而會向資金受限的零售商提供“救助”——降低其批發價,以平衡兩條渠道的收益,避免資金充足的零售商過度掠奪市場份額。
該文還發現貿易信貸對零售商競爭行為的影響具有“雙向性”:當需求不確定性較低時,資金充足的零售商會采取更具侵略性的訂貨策略,對資金受限的零售商形成“掠奪”;而當需求不確定性較高時,資金受限的零售商反而可能更加激進,而資金充足的零售商則選擇“退讓”。這種“雙向掠奪”現象豐富了現有文獻中關于破產風險下競爭行為的認識,也為企業實踐中觀察到的“弱勢反擊”現象提供了理論解釋。
綜上所述,該文首次在統一框架下系統研究了貿易信貸對供應鏈縱向與橫向互動的綜合影響,揭示了需求不確定性、競爭強度與資金結構三者之間的交互作用機制,為企業在不確定環境下設計貿易信貸合同、管理供應鏈風險提供了理論依據和管理啟示。
(文章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