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對公費師范生與非公費師范生從教動機的分析,貴州師范大學心理學院劉偉等人建議,應合理有效地將不適合從教的公費師范生調整出去,更好集中資源開展培養。積極打通師范生公費教育轉入渠道,對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公費師范專業甚至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進行二次選拔。
研究還發現,由于并非所有公費師范生都愿意從教,有不少人會選擇違約,或因違約懲罰過重,被迫履約從教。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應該明確公費師范生的違約管理,允許不愿從教想要違約的公費師范生,在承擔合理違約懲罰的條件下直接解約。
相關文章發表在《中國高教研究》2022年第10期上。該文介紹,為探索公費和非公費師范生從教意愿和從教動機的差異與影響,對某部屬師范大學大四師范生進行了整群抽樣,收回446份公費和406份非公費師范生有效數據。結果發現,公費師范生愿意從教的人數比例顯著高于非公費師范生。
文章作者指出,這表明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在促進師范生畢業從教,增加基礎教育教師供給等方面確實有積極作用。文章分析稱,本研究中公費師范生不愿意從教的人數比例為8.3%,少于地方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15.7%的結果,也少于全國師范生17.5%的結果,更少于十年前該校免費師范生超過50%不愿從教的結果。這可能因為部屬師范大學和地方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政策的差異,但也可以看出部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歷經十五年發展,鼓勵師范生從教的作用越加明顯。
至于從教動機,文章指出,最大差異就體現在公費師范生是被迫履約型,非公費師范生是理想驅動型!斑@是因為非公費師范生不愿從教時,可以自由選擇其他職業。而公費師范生如果不履約從教,會遭受經濟和誠信記錄等違約處罰,所以部分師范生被迫履約從教!
劉偉等人建議,應深化公費師范生考核錄取與二次選拔。具體而言,第一,部屬師范大學應完善高考錄取前常規性的測評和面試考核,充分了解報考學生的職業傾向和從教動機,真實有效挑選出樂教、適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加入公費師范生隊伍。第二,探索建立師范生從教動機與從教意愿的監測機制,明確《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中“不適合從教的公費師范生”的標準,結合公費師范生自身意愿,合理有效地將不適合從教的公費師范生調整出去,更好地集中資源開展公費師范生培養。第三,積極打通師范生公費教育轉入渠道,對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公費師范專業甚至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進行二次選拔,鼓勵他們轉入公費師范生培養。通過上述措施,使政策提供的機會與資源惠及真正的目標群體,強化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的針對性與有效性。
在師范生理想信念與教育情懷培養上,作者建議,教師教育院校在培養過程中,應加強師范生理想信念與教育情懷的形塑,激發他們對教育事業的熱愛,強化他們對教師職業的認同,鼓勵他們發展教師職業能力。首先要強化師范生培養過程質量,發揮大學教師的模范作用,增強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師德與教育情懷培養。其次要增設提升師范生教育情懷和從教意愿的師德課程和實踐情境活動,開展優秀教師師德與教育情懷學習活動,還可以實施師范生師德與教育情懷有關激勵等。再次要深化和細化課程思政在師范生培養過程中對師范生從教動機、教育情懷的影響作用。
文章最后指出,由于并非所有公費師范生都愿意從教,有不少人會選擇違約,或因違約懲罰過重,被迫履約從教。但這些師范生的教師職業認同和教師效能感都相當低,并不能算高質量教師!靶聲r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中強調要堅持師德為先,堅持質量為重。所以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的著力點也需要從“保障數量”向“增強質量”轉變。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應該明確公費師范生的違約管理,允許不愿從教想要違約的公費師范生,在承擔合理違約懲罰的條件下直接解約。這樣既可以減少這部分群體在從教后很快流失造成的社會不良反應,更能夠限制質量不高的師范生進入教師職業,避免給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全面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記者 鐘煜豪